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643Q-2020-00052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事和社保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附件: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202012220826583462.pdf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公室 农民工工作科)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