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000003-szfbgs1-0000288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政办〔2025〕3号 | 所属主题: | 商政办 |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摆向阳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立项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明确相关重点工作的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和主要措施等,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落实责任体系。请各责任单位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季度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落实情况(通过OA系统报市政府督查室)。各责任单位要聚集“四高四争先”,积极实施“1+9”行动,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密切协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人才引育、体制机制改革、基层治理、府院联动、华商节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涉及市委相关部门和市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市委相关部门和市法院、检察院沟通对接,确保工作如期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进出口稳中提质。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丘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粮食产量140亿斤以上。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十四五”考核目标。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力促消费扩投资,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一)大力提振消费。
13.实施提振消费行动,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提升消费能力,落细财政补贴、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税收等政策,释放消费潜能。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打非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市税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壮大市场集群,支持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争取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推动柘城辣椒大市场交易额突破200亿元。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柘城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17.持续提升中原车城、中意建材、亿丰国际等传统专业市场影响力,推进红星百汇、五洲万汇等新建市场招商入驻,培育销售额10亿元以上市场10家以上,建设辐射豫鲁苏皖交界区域市场集群。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培育新型消费,持续推动“名街名店名吃名品上线、网红网店网商网城落地”,打造商丘名吃名厨名店各100个以上,招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体验店30家以上。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培育我市高端知名品牌首发新品,举办时尚展示活动、家装博览会、消费品博览会等30场次以上。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全年快递业务量突破15亿件。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1.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现更新汽车4万辆、家电数码产品50万台以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消费热情。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扩大有效投资。
22.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谋划储备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1000个以上,实施省、市重点项目400个以上,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3.全面建设商丘机场。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24.加快建设雄商高铁商丘段、动车存车场。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火车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5.开工建设商丘铁路物流基地。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火车站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26.推动京九陇海铁路互联互通枢纽提升工程、济宁至商丘至周口高速铁路、永城至淮北(宿州)城际高铁、永城至夏邑陇海铁路货运专线等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铁路网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开工建设民砀高速。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8.推动沿黄高速民权段、兰太高速民权段建成通车。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民权县人民政府。
29.推进国道310、省道317新改建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0.实现沱浍河永城港至下游安徽界通航,谋划实施夏邑至商丘航运工程,打造联接“一带一路”与长江黄金水道内陆节点,形成开放新通道。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永城市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1.争取建设国家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示范城市。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全面完成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10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利源水务投资集团等有关单位和永城市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33.豫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全线开工建设,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项目建成达效,形成“三水济商”格局,全面保障全市用水安全。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实施制造业立市行动,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强化产业链群培育。
34.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打非办、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提质发展传统产业,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推进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打非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6.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低空经济成体系、成规模。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打非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7.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建设具有全省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先导区。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围绕“一县一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深入开展整产业链、整产业园区、整产业集群招商。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打非办、市应急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高质量办好华商节。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0.持续推动以商招商、基金招商、“飞地共享”招商、产业链引商,招引落地5亿元以上项目40个、50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1.推动食品加工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型,服装鞋帽向材料拓展,制冷装备向冷链物流领域延伸,铝基材料向高端产品迈进,超硬材料向装备制造、半导体行业扩展,化工材料向精细化工跃升,新能源汽车向关键零部件集聚,医药中间体向原创药提升,电子信息向智能终端发展,小商品制造向自主品牌转化,产业链群持续壮大。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做强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
42.全面落实省政府支持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全力推进百万吨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落地。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43.加快豫商长三角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南京司凯奇新能源等项目建设,加速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
44.培育壮大神火新材电池、恒源通铝基新材料等龙头企业,提升先进铝基材料产业链能级。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45.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商贸物流产业规模分别突破500亿元,成为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增长极。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五)强化数智赋能增效。
46.深入实施“一转带三化”,拓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7.实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200个,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5%以上。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打非办、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8.建成省级智能工厂(车间)12个、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3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家。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9.加快建设智能云算力中心,打造豫东区域算力增长极。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六)建强创新平台。
50.实施科技创新强市行动,推动商丘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1.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创国家火炬商丘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2.积极推进南华北盆地深部煤系气和氦气科学实验场建设。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53.高质量运行清洁能源、钻石、制冷等产业技术研究院。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54.谋划建设食品、纺织服装、铝基新材料等产业技术研究院。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商丘师范学院、市科学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5.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以上,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院、市农林科学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壮大创新主体。
56.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加快实现营收1亿元以上企业有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有标志性研发成果、10亿元以上企业有创新联合体、100亿元以上企业成为科技领军企业。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7.新培育省级头雁及头雁培育企业5家以上,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家。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8.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30家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600家以上、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25家以上,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2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营造创新生态。
59.探索与科研院所、知名院校、科技企业合作新模式,形成研发在外、转化生产在商新机制。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市农林科学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0.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实施科技型企业首贷破冰、信用贷扩面行动,科技型企业贷款突破70亿元。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打非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1.放大“商丘人才政策33条”聚才效应,深入推进“百万回归”工程,持续提升中原英才、商丘学者、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育服务,全力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责任领导:李若鹏、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科协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九)坚决扛牢粮食安全重任。
62.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万亩以上。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3.继续推进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机井等水利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4.深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高质量建好160万亩小麦、210万亩玉米、9万亩大豆、16万亩花生高产示范区。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农林科学院、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5.深入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落实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打造“粮安商丘”新样板。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实施农民持续增收工程。
66.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强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化,力争国家认证品牌农产品达到240个以上,持续提升永城面粉、宁陵酥梨、夏邑西瓜等优势品牌影响力。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农林科学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7.推动柘城干辣椒期货上市。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打非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柘城县人民政府。
68.稳步发展5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打非办、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9.加快建设4个肉牛大县、3个肉羊大县。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打非办、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0.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多元增收。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科技局、市农林科学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残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72.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乡村全面振兴行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逐步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供气。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3.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600公里以上。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4.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快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黑臭水体治理。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5.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6.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力
(十二)扎实推进城市更新。
77.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持续深入开展城市体检。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8.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15个,改造老旧小区33个。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国动办、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9.有序推进老城区、老厂区、老商区等区域更新改造,推动7处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和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0.完善户外运动场、健身步道、口袋公园、街区绿地、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拓展提升群众身边的公共服务。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韧性城市建设。
81.提升城市基础保障能力,实施市政管网畅通行动,新建改造市政供水管网16.8公里、排水管网15公里、燃气管道55公里。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2.建成投用引江济淮配套工程。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83.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积水点改造。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4.建设热力管网27公里,中心城区环形管网实现闭合,全面实施引热入商工程,新增供热能力2000万平方米,彻底解决城市热源问题。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85.实施城市道路畅通行动,方域路、宋城路等涉铁立交建成通车,长征路、中州路等涉铁立交工程开工建设。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6.新建泊车位1500个。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7.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充电场站15个,充电桩1000个。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丘供电公司、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四)提升城市服务水平。
88.切实提升城市宜居度,建成投用吾悦广场、爱琴海购物公园等大型商业综合体。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
89.以港汇万达、正弘汇、丹尼斯奥莱天地为新支撑,打造“老城区、新商圈”。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90.加快线性工程建设,及时拆除道路围挡,还路于民。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1.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新机制,全面治理无主管楼院。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2.提升网格化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建设运管服平台和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实现城市管理“一屏通揽”“一网统管”,让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商丘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国动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93.抢抓国家支持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机遇,打好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组合拳”,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打非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4.推动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做好保交房、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和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保障刚性需求,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市打非办、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塑造发展竞争新优势
(十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95.加快金融改革发展,落实无还本续贷扩围政策,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落实“白名单”制度。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打非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6.深化土地、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责任领导:李若鹏、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7.统筹抓好集体林权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8.统筹抓好医药卫生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9.统筹抓好供销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0.加快推进商丘日报、商丘广播电视台重塑性改革。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商丘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101.高质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穿透式监管体系。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2.落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做到无事不扰,有效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打非办、商丘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市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七)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103.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纠正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妨碍要素平等获取等不公平做法,破除隐性壁垒,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商丘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商丘海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4.扩大高水平开放。实施枢纽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提升枢纽能级,建设枢纽经济先行区。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5.推动“民权—青岛港”铁海联运扩规模。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民权县人民政府。
106.支持虞城高新区打造省转型升级开放合作领域试点。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虞城县人民政府。
107.推动“郑州+商丘”中欧班列协同联动,新增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20家以上,培育跨境电商“源头工厂”企业10家以上。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8.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开工建设商丘国际陆港,加快商丘邮政处理中心、中原智慧冷链物流园、商丘农产品冷链物流园等20个重大物流项目建设进度,物流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9.加快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先导城市建设。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八)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110.实施区域开放协同发展行动,强化交通对接、产业链接、功能衔接,打造区域协同发展引领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毗邻地区合作样板区、对外开放先行区。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1.举办首届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10市联席会,签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服务、大气污染管控、灾害防治等合作协议。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112.建立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推进机制,打造常态化新开放平台。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3.与菏泽市协同推进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与徐州市共同推动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与淮北市推动城际高铁连建,与郑州市、开封市共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带,与郑州市、许昌市等地共同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超硬材料产业集群,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14.坚持“寻标、对标、竞标、创标”,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打非办、商丘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海关、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5.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推进12345热线服务与政务服务高效协同,持续落实问题首接负责制,加快政务服务“掌上办”“免证办”“跨域办”。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6.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7.推行工程领域招投标“评定分离”。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8.提升“万人助万企”服务专业化水平,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打非办、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9.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全力助企稳企强企。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打非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20.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强沿黄河故道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责任领导:王洪民、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1.坚持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实施“四水同治”“五水综改”,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2.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建设,力争完成造林3900亩,森林抚育9600亩。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一)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123.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4.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5.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126.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行动,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完成龙宇煤化工等8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7.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为支撑的绿色制造体系,力争新创建绿色示范企业5家以上。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8.支持新型基础设施绿电直供。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供电公司、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9.推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重型载货车辆绿色替代率50%以上。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0.培育壮大循环经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1.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生活蔚然成风。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十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32.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困难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万人,持续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减负。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市税务局、市打非办、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3.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完成技能培训16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4.65万人。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4.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四)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135.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46所,新增学位2.24万个,持续解决“大班额”问题。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6.办好高中优质特色教育,保障新高考平稳实施。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7.推进商丘医专、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新一轮“双高工程”建设和升本工作,支持商丘师范学院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商丘医专、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师范学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8.推进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用心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五)推进健康商丘建设。
139.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完成7个县域医疗中心、7所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占比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0.建成投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1.健全医疗应急体系,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4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国“铁人三项赛”、商丘市第七届运动会暨全民健身大会。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43.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4.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5.实施全民参保行动。
责任领导:李若鹏、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商丘市税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6.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7.办好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团市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七)加快文旅融合发展。
148.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商文化起源于商丘”的殷殷嘱托,实施殷商之源文化建设行动,打造“一区一群两带四径”总体发展格局,建设殷商之源文化传承创新区。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9.围绕殷商之源、圣贤名人、红色文化、民俗体验四条文旅融合主题游径,新创4A级以上景区2家以上,打造区域旅游目的地。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0.持续开展宋国故城、王庄遗址考古发掘。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
151.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加强文化街区建设,培育壮大文化产业。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2.常态化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打造古城有戏、非遗市集等特色文化品牌。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3.发挥城市书房、农村书屋作用,持续擦亮“书香商丘”品牌。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打造“商丘好人”道德品牌。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实施高效能治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十八)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55.坚持“三管三必须”,压实全行业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守牢安全底线。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商丘火车站、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6.加强消防安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7.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让群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更健康。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教育体育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九)防范经济领域风险。
158.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打非办。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商丘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9.持续推动存量债务化解,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0.坚持过“紧日子”,管好用好公共资金,强化支出预算执行,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1.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防极端事件发生。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高效能治理守护好万家灯火、社会安宁。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3.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抓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深化全民国防教育,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责任领导:李若鹏、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国动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责任领导:王洪民。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5.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领导:李若鹏、范建勋、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等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6.做好外事、侨务、港澳、对台等工作。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7.编制好“十五五”规划。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政府建设
(三十一)对党忠诚。
168.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统领商丘工作的“纲”和“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商丘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二)依法行政。
169.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秉公用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带头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强化审计、统计和行政执法监督。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三)实干担当。
170.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干字当头,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项目化、方案化、清单化推动工作落实,推动政府系统“整体工作争先进、综合实力晋位次、特色工作创品牌”,努力交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答卷。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四)勤政为民。
171.牢记“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的要求,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发展成果在一线体现,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老百姓笑容更多、心里更暖。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五)廉洁奉公。
172.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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