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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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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商务局职能配置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8〕7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商丘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围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注重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促进招商引资创新发展。突出开放引领,完善开放政策,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促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拓展开放领域,建设开放强市。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市和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强化贸易和双向投资联动发展,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健全现代流通体系,改善供给质量,畅通国内大循环。持续加强商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持续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四条  商丘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市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协调完善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规划。按照分工负责全市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促进和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牵头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实施外贸企业开拓市场活动。依法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进出口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企业相关商品配额、资质、招标的组织实施和进出口许可证的申报工作。指导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服务外向型产业进出口转化,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九)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规对全市举办的展会活动(含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和订货会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跨国公司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鼓励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推进和深化我市与其他地市相关区域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区域经贸交流活动,统筹组织举办市级招商引资活动及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市外资金统计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商和我市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全市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全市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申报、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申报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商丘市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2)商丘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3)商丘市商务局负责商务领域(含成品油流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需要查处的违法线索和有关证据材料及时移送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务领域(含成品油流通)的行政执法工作,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商丘市商务局。两部门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衔接,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

2.与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有关安排,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丘市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

(2)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丘市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丘市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商丘市商务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五条  商丘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动态、信息化建设、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拟订各项商务促进政策并贯彻落实;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稽核工作;承担全市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和有关手续的申报、安全教育和相关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和商务运行综合分析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

(三)法规和公平贸易科。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牵头负责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信访稳定和所属企业改制工作。

(四)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调研督导及综合量化考评;牵头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组织参与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工作;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管理的市政府驻外机构的人事、统计、协调及联络工作,负责驻外机构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农村商业建设、城市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全市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牵头实施全市商务领域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推进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各类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市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药品流通服务办公室)。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在境内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按照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销售进行监管;负责全市汽车平行进口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七)对外贸易科(开发区发展科)。拟订全市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市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在境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负责国际货代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登记机关依法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商设立经贸类常驻代表机构的初审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研究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撤销的初审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分析统计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与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的协调联动工作。

(八)外商投资服务科(市政府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依法对外商投资新设、变更及年度信息报告事项进行监管和服务;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受理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对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九)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拟订全市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我市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申报;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牵头负责我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协调推进全市快递物流、电商物流业态发展。

(十一)招商办公室。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制定和分解下达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统计、督查落实和省外资金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定、会议筹备和文字材料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和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申请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审查核实、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资料库建设;研究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指导联系外地驻商和我市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产业发展促进一科。负责研究纺织、服装、制鞋、食品、制冷设备、工量具制造、装备制造、煤化工、农资化工、金属精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研究国际、国内不同地区经贸规则、投资政策与优势产业,研究省内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与发展趋势;制定我市相关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政策与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相关产业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相关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做好全市传统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及相关产业招商成效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相关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十三)产业发展促进二科。负责研究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智能零部件、5G等新兴产业及煤基医药中间体产业、绿氢、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未来网络、基因技术、区块链等未来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研究国际、国内不同地区经贸规则、投资政策与优势产业,研究省内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与发展趋势;制定我市相关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政策与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相关产业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相关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做好全市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及相关产业招商成效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相关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十四)产业发展促进三科。负责研究专业化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和精细化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研究国际、国内不同地区经贸规则、投资政策与优势产业,研究省内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与发展趋势;制定我市相关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政策与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相关产业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相关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做好全市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及相关产业招商成效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相关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六条  商丘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5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

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7名,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第七条  商丘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5月17日起施行。


段云泉: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市商务局全面工作。

路   标:党组副书记;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合柱: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法规和公平贸易科、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对外贸易科、外商投资服务科。

黄锦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招商办公室、产业发展促进一科、产业发展促进二科、产业发展促进三科。

曹  磊: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放管服效”改革和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

李建升: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王艳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丘市支会会长;主持市贸促会全面工作;分管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电子商务科、离退休干部科。

张天良:三级调研员;协助李合柱同志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单位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69号

电话:0370-2512515   传真:0370-2529113

 

内设机构及电话:

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2512515

人事科                                  2512513

法规和公平贸易科                        2575582

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                      2567709

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科              2560802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药品流通服务办公室)   2560801

对外贸易科(开发区发展科)              2511815

外商投资服务科(市政府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           2512518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2519519

电子商务科                              3670796

招商办公室                              2533356

产业发展促进一科                        3366770

产业发展促进二科                        3288867

产业发展促进三科                        3366773

机关党委                                3289967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3366787

机关纪委                                2511799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丘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丘商会)      336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