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政府
- 机构职责
- 机构信息
- 领导信息
- 联系方式
第一条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城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筒称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柘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柘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柘城县金融工作局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柘城政务大数据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数据共享。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新机制。
完善金融工作机制,推动监管和服务创新,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防控金融风险,提升防控风险能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组织或参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政策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整理和上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对县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九)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值班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处理涉及县政府复议应诉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银企信息共享融资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五)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六)负责指导、规范、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工作,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审批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相关工作;负责向县政府提出设立和调整县政府各部门办事大厅(窗口)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十七)负责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柘城县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有关金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十)负责协调联络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柘分支机构;引进县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柘城;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十一)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期货市场发展;牵头负责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督管理;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
(二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市驻柘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属地金融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二十三)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机制。
(二十四)负责全县地方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维修、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县财政局审批。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其他会议及机关综合性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县长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常务副县长及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安排和机关日常公务活动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秘书股。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审核和印制,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承担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发和上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四)机要保密股。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印章管理;负责上级来文运转、处理;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工作。
(五)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公报编辑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报送,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运用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负责《柘城县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六)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群众反映的重大事件,负责来信和电子信件的登记、运转、督办和回复工作。
(七)人事财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八)行政股。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及办公用具维修工作;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照明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
(九)目标管理股。负责组织政府目标制定、下达、督查、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十)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县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重要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行政复议应诉股。负责办理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相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市政府裁决的相关案件代理工作;负责相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地方和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综合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
(十二)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县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能源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十三)房地产管理股。负责县直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直机关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具体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对县直机关房地产处置提出初步意见等工作。
(十四)地方金融监管股。负责拟订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行业改革和发展,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的初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县级金融工作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十五)金融发展稳定股。拟定全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拟定全县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组织推进全县银行业、保险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和重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柘城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柘城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电子政务规划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汇总和编制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负责全县政务外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建设管理;负责县级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银企信息共享融资服务平台等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与管理县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规范化建设,以及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电子监察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拟订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负责县政府信息化系统资源整合与建设项目审核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协调股(审批改革股)。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 “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县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
(十八)数据资源股。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县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督办、转办、解决市民咨询、投诉、举报等诉求;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县级12345热线平台及其他热线平台相关工作。
余化敏:中共柘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刘建龙:中共柘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经济运行、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民生等重点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润柘集团、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大数据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局)。
贺勇钦:中共柘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文教体社会事业发展、爱国卫生、防疫、医保、旅游、史志等重点工作。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医疗保障局、县地方史志编研中心。
李 伟:柘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交通运输、环保、信息化建设、科技创新、通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市场监管、综合监管、供销、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等重点工作。分管: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商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市场物流园区建设办公室、县物流管理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刘 枫:柘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园林绿化等重点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城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政公用设施养护中心、县市容环卫中心、县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县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房产服务中心、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县容湖风景区管理中心、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董刘杰:柘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脱贫攻坚、生态水源、林业、农村环境改善、电商等重点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县电商产业发展中心、县盐业公司。
陈 桢:柘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社会管理、治安管理、信访稳定、应急处置、军人事务等重点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柘城县政府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地址: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77号
电话:0370-729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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