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回应关切>详细内容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放购房补贴的说明

来源: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6-14 10:00:58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人才购房补贴和首次购房补贴政策吸引了大量购房群众咨询。为回应市民关切,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经与相关部门对接,现就市辖区购房补贴办法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是2022年6月2日市政府通知印发后,在商丘市市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符合人才购房补贴或首次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人。人才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与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二、办理方式

  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可到商丘市住建局一楼办理(或委托开发企业集中到市住建局办理)。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人才补贴:购房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证明材料、购房人银行卡等。

  2.首次购房补贴:购房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证明材料、购房人银行卡等。

  以上所有资料由商丘市住建局和相关部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三、补贴方式

  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收到购房人补贴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转入购房人提供的本人银行卡。

  四、现场办理时间和地址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地址:神火大道与雪苑路交叉口西北角商丘市住建局一楼

  咨询电话:0370-3390511

  五、注意事项

  1.已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不得退房,因特殊原因确需退房的,必须先退还购房补贴,持退款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撤销申请。

  2.对通过虚假、欺骗等的方式骗取购房补贴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必须严格遵守戴口罩、一米线、测体温、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规定。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