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会关于我市供暖价格执行标准问题的解答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4-04 09:13:4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反映问题:请问商丘市供暖价格执行标准是什么?办理单位: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结果:根据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商丘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及热源价格的通知(商发改价调〔2012〕32号)文件规定:1、居民用热采暖价格0.175元/平方米·日。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收费面积。2、非居民用热采暖价格由0.26元/平方米·日调整为0.3元/平方米·日(按建筑面积计费)。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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