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商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商丘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组织对《商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反馈:
2022年9月7日至10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具体采纳情况见附件。
附件:《商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商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大数据管理,责任到人。 | 已采纳。4.1事件信息收集。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平台、“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实行大数据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
2 | 建设一支有担当、有责任心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理队伍 | 已采纳。7.1 队伍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协调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技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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