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商丘市绿色食品集群培育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集群培育工作,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进一步提高,绿色食品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打造创新链前瞻引领、产业链完整融合、供应链协同集聚的食品产业生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食品集群培育行动计划通知》(豫政办〔2022〕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商丘市绿色食品集群培育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反馈:
2023年6月13日至7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收到意见建议1条,具体采纳情况见附表。
附件:《商丘市绿色食品集群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商丘市绿色食品集群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与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绿色食品必须是不打农药、没有激素的可入口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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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良好生态环境、无污染、安全、优质的食品,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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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必须下大气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
| 已采纳 文稿中已涵盖此建议。 实施方案的中心思想就是培育绿色食品集群,发展高质量绿色食品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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