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丘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拓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加快回迁安置,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商丘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就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6日,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商丘市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7条,具体采纳情况见附件。
附件:《商丘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8日
附 件
《商丘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 意见与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根据拆迁时间的早晚,来确定是房票还是实物或货币化安置。 | 未采纳。 理由:作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群众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房票安置,与拆迁时间早晚无直接关系。 |
2 | 建议积极引导市场化运作,吸纳更多房企将闲置商品房源纳入房源库,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拆迁群众享有多样化选择性,房源配置符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要求,方便回迁群众生活等。 | 已采纳。《实施意见》(十三)指出建立房源库。房源库中有无合适房屋是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一个重要条件,根据群众需求,鼓励开发企业积极加入房源库,以满足不同条件家庭的需求。 |
3 | 建议房票上写面积,同等面积对换。 | 未采纳。 理由:因房源位置不同、品质不同、用途不同(如住宅、商业、办公、车位等),在实际工作中无法统一按照住宅面积来计算。 |
4 | 建议能够更多元化的补偿方式,像是房票、现金和原地安置等 | 已采纳。《实施意见》指出房票安置拓宽了房屋征收补偿渠道,是现有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模式的额外一种补偿方式。 |
5 | 建议房票可以市场流通。 | 部分采纳。《实施意见》(十)跨区使用,指出房票可以在市中心城区跨区使用。因房票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货币,市场流通具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
6 | 建议1.尽量扩大新住房的纳入量。2.多纳入商铺/车位/储物室进行选择。3.将二手房市场和安置房市场纳入到房源库。4.针对愿意使用房票拆迁的地块优先拆迁。 | 已采纳。1.积极鼓励开发商将存量商品房纳入房源库。2.允许使用房票购买房源库中的商铺、车位、储物室。3.《实施意见》(十三)建立房源库,鼓励区政府(管委会)或国有平台公司将安置房或收购的二手房纳入房源库,供群众选择。4.该《实施意见》暂为试行意见,后续拆迁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补偿方式。 |
7 | 房票不一定买到合适房子 | 房票安置是对当前安置方式的一种,群众自愿选择。拟出台的《实施意见》,目的是统筹协调中心城区房票安置工作,在意见(五)政策性奖励中,具体补偿标准和房票计算方式由三区根据拆迁实际情况进行核算。为方便使用房票买到合适房子,鼓励各类商品房、安置房、二手房纳入房源库,增加可选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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