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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9-13 17:02:59 【字体: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及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本页面底部评论功能可直接提交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21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登录商丘市政府网“意见征集”(http://www.shangqiu.gov.cn/hd/yjzj)栏目浏览相关正在征集意见的内容并在页面底部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448房间(邮政编码476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zscqbhk@sqamr.cn。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丹丹,0370-2799030

 

附件:1.关于《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3.《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公众调查问卷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

关于《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2023年3月,我省出台了《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纲要的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主要任务与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纲要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国家、省相关文件进行深入研究,着眼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商丘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充分衔接,广泛征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到2025年、2035年,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阶段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共6个方面,14条。主要是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优化治理体系、完善保护体系、建设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环境6个方面制定了14条措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动员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力量,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文化、贸易、金融等领域的衔接,注重知识产权工作与我市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的协同,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部分是实施保障。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完善考评机制等三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显著,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3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提升,围绕殷商文化、黄河文化、商宋文化等打造一批版权精品,助力商丘打造“七个强市”。

到2035年,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制度运行良好,创造水平显著提高,运用效能根本性增强,保护体系全面优化,管理和服务更加完善,形成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便捷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附件2:

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及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整体提升,为建设对外开放桥头堡、枢纽经济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助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商丘绚丽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创造。鼓励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坚持质量引领,支持相关主体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效益运用。探索知识产权运用模式,畅通转移转化渠道,推进知识产权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释放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坚持高标准保护。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坚持高水平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坚持高品质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显著,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13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提升,围绕殷商文化、黄河文化、商宋文化等打造一批版权精品,助力商丘打造“七个强市”。

到2035年,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制度运行良好,创造水平显著提高,运用效能根本性增强,保护体系全面优化,管理和服务更加完善,形成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便捷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

1.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围绕我市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制鞋、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和创造一批核心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小麦、花生、辣椒等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加大高价值专利和商标培育力度,发挥特色优势,错位发展,多点支撑,增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助力我市建设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强市和新兴工业城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注重特色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培育。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围绕地方优势和特色资源,培育形成一批影响大、价值高的地理标志。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使用民权葡萄酒、柘城辣椒、宁陵酥梨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对现代精品农业的支撑作用,建设柘城辣椒河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实施版权兴业工程,打造一批版权精品,叫响“殷商之源·大美商丘”品牌。开发具有商丘特色的民间文化资源,推动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机制。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和落实《商丘市专利奖奖励暂行办法》,引领高质量专利创造。激发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的活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市场紧密结合。实施“美豫名品”等品牌建设工程,加强对“大有丰”等中华老字号、省老字号的继承、保护和培育发展,争取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4.优化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支持商丘师范学院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等专业运营机构开展相关活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强与中国郑州(中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淮海经济区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等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合作共建。积极对接使用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和产业化。持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鼓励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加强专利导航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固链强链行动,培育“专精特新”等创新型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能,为我市构建“3+4+N”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持续优化。

6.健全知识产权治理政策体系。深化知识产权政策与我市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促进政策的衔接协同,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治理政策体系。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根据商丘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促进与保护政策。优化知识产权相关支持政策,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中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和运用价值的协同推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运行体制机制,加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作、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协同机制运行,形成教育、经济、科技、贸易、金融等部门合力推进的格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8.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睢阳区人民法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管辖与审判。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制度的施行,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队伍专业化建设,研究探索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司法案件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诉讼和调解对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解队伍建设,研究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率。健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形成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做好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涉农产品、特色产品地理标志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推进信息网络传播领域的知识产权整治,加大版权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盗版等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丘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落实《晋冀鲁豫四省跨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积极参与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监管等协同衔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援助工作,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调解和咨询等服务。健全知识产权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倡导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知识产权自律管理,形成知识产权治理及协同保护合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1.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依托商丘师范学院等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利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推动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融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转化运用、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深入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政务服务。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办理和公共服务便捷化。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商丘师范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生态。积极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驻商或开设分部,通过良性竞争,推动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打造完整、健康、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生态,培育本地知识产权代理、维权、转化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多主体多层级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高品质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

13.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消费者权益日、商丘知识产权竞赛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探索构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大力发展融媒体知识产权文化传播新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厚植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招才引智,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引用育留”全链条。加快建设商丘师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大力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聘任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代理师等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加大知识产权人才激励力度。将知识产权纳入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丘师范学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实施意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增加知识产权投入。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人才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要素保障体系,保障任务落实,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考评机制。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建立纲要实施考核评估机制,将纲要实施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评价内容,加大评估考核和督查工作力度,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3:

《商丘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公众调查问卷(点击即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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