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商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动体育强市建设,提高体育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加快建设体育商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本页面底部评论功能可直接提交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登录商丘市政府网“意见征集”(http://www.shangqiu.gov.cn/hd/yjzj)栏目浏览相关正在征集意见的内容并在页面底部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86号商丘市教育体育局(邮政编码476000)。(请注明:《加快建设体育商丘的实施方案》意见建议)。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jtjbgs2021@126.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洋,0370-3220899。
附件:1.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商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加快建设体育商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商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体育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强建设体育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发展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加快建设健康河南、体育河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发展,在市六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体育强市,我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和举措,以期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力推动建设体育强市为切入点,不断推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快构建覆盖全域,全民参与,社会共享的大体育格局,使全市人民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为建设美好商丘做出贡献。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明确了建设体育商丘的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多元化,更加健全,城乡居民体质更健康。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育强市,运动健身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内容,使更多的人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二是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三是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全面深化改革。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四是强化人才保障。五是严格责任落实。
附件2
加快建设体育商丘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体育河南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体育强市建设,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促进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繁荣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商丘,努力打造健康商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大力推动建设体育强市为切入点,不断推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快构建覆盖全域,全民参与,社会共享的大体育格局,使全市人民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为建设美好商丘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25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多元化,更加健全,城乡居民体质更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9%,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以上,县(市、区)城区建成或开工建设“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城区社区完善提升“15分钟健身圈”,努力构建“10分钟健身圈”,乡镇、行政村健身设施配置更丰富、功能更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竞技体育水平明显提升,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体育产业总规模位居全省先进行列。体育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华体育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体育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育强市,运动健身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内容,使更多的人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8‰以上,竞技体育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体育产业更优、更强,成为我市支柱性产业之一。体育文化更加繁荣,体育赛事活动更加活跃,体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更加深入广泛。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1.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两级联创活动,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区域、城乡、人群间的均等化。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居住小区按照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老旧小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建健身设施。加强市级体育设施的规划工作,按照《商丘市“十四五”时期体育公园和足球场地建设方案》(商发改社会(2023)11号)文件要求,推进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5个以上体育公园,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所有县(市、区)建成“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县、乡、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完善提升,兴建一批小型多样、方便可达的体育场地设施。在商丘市城区规划一座功能齐全,基本达到承办河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标准的场馆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强化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的功能。加快公共体育场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群众性“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品牌赛事,推动县域足球普及发展。挖掘、整合黄河沿岸体育资源,打造具有黄河特色的系列体育赛事。开展冰雪、网球、电子竞技、轮滑、街舞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体育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人群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力推广太极拳、广播体操、工间操等活动。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举办线上体育竞赛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体育赛事。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加强农民健身工作。着力推动全民健身向农村地区覆盖,提倡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荒地(荒沟、荒坑、荒滩)等资源,规划建设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继续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力度,做好已建成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工作。利用节假日、农闲季节等时间节点,组织“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等基层赛事活动。推动农民体育协会和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农业企业、农业园区成立基层体育组织。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制定实施重点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提高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等群体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组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和“走基层、送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加强乡村体育健身指导,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配备专兼职体育管理人员。引导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机构和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科学健身服务。建立运动处方数据库,加强健康指导、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大力开展校园体育,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多元化开展青少年、幼儿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拓展校园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育科普研学等活动。规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含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整合体育系统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学校提供服务,着力解决学校体育设施不足、师资不足的问题。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选派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俱乐部专业人员进学校指导体育锻炼。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和训练网络体系,定期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学生(青少年)运动会,鼓励社会力量承接、组织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促进体卫融合。树立“大健康”理念,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实现从被动医疗到主动健身,让人人享受健康生活。发挥体育运动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进体卫融合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向基层覆盖,支持在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中设立健康驿站、运动健身服务站等。探索开展社区医生与体育指导员交叉培训,提升健身指导技能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实施竞技体育精兵精品发展战略,统筹优势项目与潜优势项目、集体球类项目与基础大项以及一般项目的科学发展。根据奥运会、全运会项目设置及改革,调整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形成并巩固自行车、水上、乒乓球、重竞技等优势项目。创造条件,积极承接“省队市办”,推动“市队校办”,努力扩大竞技体育项目优势。做好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保障工作,力争有更多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坚持科学训练原则。借鉴外地先进训练经验,创新训练理念、方法和技术。优化集训模式,构建科学高效的运动训练体系,依托商丘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学校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及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教育体育职业教育集团)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校,打造1-2个“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的训练基地。做强睢县皮划艇运动训练基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睢县人民政府。
3.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建立各级青少年竞赛体系,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输送机制。加强高校体育专业建设,支持自办、联办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武术等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有条件的体校、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可与体育主管部门联建青少年专项训练基地。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监督工作,建立诚信档案,引导其健康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积极促进体育消费。丰富体育消费供给,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体育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定制、体验、场景等体育消费新热点和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拓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运动技能培训等体育消费新空间。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执行免费、低收费政策,开发多样化体育健身产品,提供培训指导服务。优化体育市场营商环境,完善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体育消费权益。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打造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加快形成以制造业为龙头融合竞赛表演和健身休闲等元素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扶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推动体育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体育品牌。大力培育健身休闲、场馆运营、体育经纪、体育培训、运动康复等业态,形成赛事策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全产业链条。鼓励利用商业综合体、老旧工业厂区等,打造综合性健身休闲与消费体验中心。大力发展竞赛表演产业,积极打造精品体育赛事。推动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培育一批“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项目。发展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新型体育服务业态,提升体育产业数字化水平。支持梁园区、睢县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增效。加强对体育彩票的宣传,强化体育彩票公益属性。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引进国内外体育优势企业、品牌和项目,支持各类体育品牌企业在商丘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支持拥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强的本市体育企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组织,推动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实体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健全多元化赛事活动举办和运营模式,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力度,推动政府主导办赛事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事转变。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1.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运动项目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深入推进体育文化建设。发挥优秀运动员示范作用,组织运动员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传播体育正能量。引导体育协会、俱乐部、赛事主办方加强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推动体育文化交流。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流活动,扩大与兄弟市及淮河经济带城市等地区的体育合作。拓宽体育文化传播渠道,发挥短视频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在体育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建设体育强市和全民运动健身示范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体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市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全面深化改革。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体育行政部门由“办体育”到“管体育”职能转变,强化公共体育设施、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等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体育领域安全稳定。加强社会体育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其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提升科学化运行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加快建立开放多元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
(三)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落实体育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市建设。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体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各地主体责任。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项目必要用地,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四)强化人才保障。制定实施体育人才培养计划。完善优秀运动员选拔、培养及训练机制,教练员引进、使用、奖励机制以及输送到省以上成绩突出的优秀运动员退役后就业安置政策。开展体育引智工作,加快高水平体育人才引进工作。
(五)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逐年逐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跟踪推进实施。要建立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进行全过程监督,保障实施意见的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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