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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商丘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7:20:45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起草了《商丘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1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登录商丘市政府网“意见征集”(http://www.shangqiu.gov.cn/hd/yjzj)栏目浏览相关正在征集意见的内容并在页面底部提交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640房间,邮编:476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gxj1635@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卫波  0370-3289318

附件:1.《商丘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商丘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1

《商丘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全市制造业强市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立足商丘实际,起草了《商丘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征求了11个市直部门,以及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经过认真修改,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包括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通过梯度培育、财税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人才引育等工程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打造一批河南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到2026年,新增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提出梯度培育工程、财税支持工程、金融服务工程、创新发展工程、人才引育工程“五大工程”,健全企业培育库、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13项具体任务。

一是梯度培育工程。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市、县结合实际,统筹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充实后备力量。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分级培育,引领全市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二是财税支持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服务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专项等科技项目。落实落细各类税费政策,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

三是金融服务工程。高效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商丘市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支持范围,常态化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科学规划上市路径,精准开展政策和专项业务培训,促进企业规范培育,夯实上市基础。

四是创新发展工程。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申报省级重点研发专项,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制。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广泛上云,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

五是人才引育工程。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家培训等,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秀人才职称评审服务,实行挂牌服务和对口上门专项服务。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产教对接,探索“订制化”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优化企业服务、强化工作责任等方面保障重点任务顺利实施。

 

附件2

商丘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制造业强市推进会议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通过梯度培育、财税支持、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人才引育等工程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打造一批河南省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到2026年,新增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

二、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工程。

1.健全企业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市、县结合实际,统筹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充实后备力量。加强对入库企业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实施动态管理,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力争2026年底新增“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构建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强分类指导、分级培育,引领全市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实现专业化优势更显著,精细化管理更高效,特色化产品更突出,创新型模式更独特。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财税支持工程。

1.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服务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支持企业承担和实施重大创新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专项等科技项目。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并获得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立项的,协助争取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各类税费优惠政策,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推送红利账单,实现“政策找人”,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响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涉税诉求,确保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金融服务工程。

1.拓宽融资渠道。高效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商丘市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支持范围,常态化组织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专精特新贷”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工作指挥部;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促进企业上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化股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和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科学规划上市路径,精准开展政策和专项业务培训,促进企业规范培育,夯实上市基础。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一企一策一专班”及时协调上市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推动企业尽快挂牌上市,依托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提升品牌影响力,快速做大做优做强。〔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工作指挥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四)创新发展工程。

1.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战略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实验室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核心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等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申报省级重点研发专项,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制,高质量推进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推进“互联网+”智能制造。大力发展工业大数据,围绕主导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研发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装备、过程控制、物料管理等环节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实现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的智能化。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持续开展企业上云上平台提升行动,聚焦“订单、成本、质量、交期”等核心业务痛点,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广泛上云,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力争2026年底新增省级智能工厂(车间)2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团,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保护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五)人才引育工程。

1.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家培训、年轻一代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每年不少于100人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持续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快“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精准引育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团队,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成果的人才提供个性化政策支持“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中原英才计划”申报等人才引育工程,精准引育一批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团队。积极落实《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积极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高层次科技人才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担任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等职务,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从而更好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秀人才职称评审服务,实行挂牌服务和对口上门专项服务。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紧缺急需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开展用工对接活动。常态化开展用工对接活动,探索“直播带岗”新模式,拓宽线上招聘服务渠道,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工问题。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产教对接,探索“订制化”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岗位,鼓励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级技能大赛,加快培养一批专注工艺提升、精准生产的商丘大工匠。充分利用我市各类职业院校资源,鼓励在校生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实习活动,力争2026年底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市级安排财政支出时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金投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好发展。各县(市、区)也要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优化企业服务。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点对点”“一站式”服务。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组织各领域和各行业专家学者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解决方案。鼓励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强化工作责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落实目标任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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