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jfwzx-sqsnyjxfwzx-00000060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付福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粮食烘干设备,保证商品粮入仓”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让新收粮食直接烘干入库,不仅可以有效解决晒粮难问题,而且保障了粮食品质,实现了节粮减损。特别是,为积极应对2023年罕见麦收“烂场雨”,全市农机部门严格落实省小麦烘干补助政策,发动国有粮库、粮食收储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多方力量,统筹调度全市133台粮食烘干设备,全力满足群众对小麦烘干的需求,夏收期间累计烘干小麦3277万斤,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利益。为加快推动我市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全市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快推动谷物烘干设备的推广应用,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市共拥有粮食烘干机175台,粮食日烘干能力达1.62万吨。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关于加强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农机工作实际,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商丘市加快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措施》,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商丘市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严格补贴标准。按照《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全市谷物烘干机实行定额补贴。2024年2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南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方案》,《方案》指出我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实行“先建后补”补助政策,拟以两种方式兑付:烘干机购置补贴和烘干作业补贴,具体补贴方案另行制定。2024年4月14日,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粮食烘干机购置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拟适当上调我省粮食烘干机购置补贴标准,凡2024年1月1日(包括当天,以购机发票为准)以后购置的粮食烘干机的补贴额度,按后续公布的新补贴标准执行。待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具体补贴方案和粮食烘干机新补贴标准下发后,我市将严格推动落实。三是满足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门持续加大对烘干晾晒设施用地支持,对于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且无法分割的烘干晾晒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使用一般耕地的,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于不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独立建设的粮食烘干中心(点)纳入建设用地管理,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予以保障,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保障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四是强化服务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和《商丘市加快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措施》,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为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如,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天然气供给(管网)无法抵达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提出符合要求的燃料替代建议;国网商丘供电公司为粮食烘干项目建立了用电报装绿色通道,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电”。
感谢您对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力,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补贴力度、开展技术培训等方式,加快推动全市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更多机械化力量。
商丘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0370—2214350
联系人:王辉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