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411400418385104M-sqsnyjxfwzx-0000004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3-06-0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4号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4号建议涉及市农机发展中心相关职能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惠民政策。市农机发展中心按照《2021-2023年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的农机具进行应补尽补,严格落实“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流程,积极推广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全流程网上办理,缩短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办理时限,切实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23年,市农机发展中心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商财农﹝2022﹞482号),及时将2023年省下发我市的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中央资金12000万元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做好补贴实施工作。目前,全市已使用2023年度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6616.173万元,完成补贴机具3852台,受益农户3141户。
二、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以登记设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服务效能。近年来,全市农机部门持续推动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积极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农机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拉长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效能,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在农机化生产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我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截至2022年底,全市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到690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627个,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总数达到6个。为推动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全市农机部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作用,对农机合作社购置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机具进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20〕29号)强调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及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要求“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将农机化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支持范畴,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企业的信贷投放,按规定程序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机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需要租赁购置农机的农机合作社,可以联系当地金融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商丘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