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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jfwzx-sqsnyjxfwzx-00000074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9-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三秋”农机化生产应急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三秋”期间农机化生产防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业优势,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对秋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冬小麦适时播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农机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农机部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夺取秋粮丰收、种足种好冬小麦提供坚实的机械化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三秋”农机生产应急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县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分别牵头成立市县两级“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统一、有序、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对“三秋”期间农机生产突发情况进行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突发性暴雨、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以及人为因素等农机应急作业服务。

(一)机具供需严重失衡;

(二)作物适收期天气持续降雨造成作物倒伏或地块泥泞机具无法作业,严重影响机械化收获;

(三)遇灾情需收获湿粮,大量粮食烘干困难的;

(四)收获后持续降雨机具无法进地,严重影响腾茬整地;

(五)适播期持续降雨,严重影响小麦机械化播种;

(六)油料供应紧张,农机加油困难;

(七)因机具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群体性投诉的;

(八)发生较大以上农机生产安全事故;

(九)其他突发情况。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作业队伍

1.全市31支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

2.遴选的42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其中省级4个、市级15个、县级23个。

3.125个烘干中心(点)。

(二)应急指挥部

成立商丘市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全市 “三秋”农机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值守电话:0370-2214350

1.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商丘市农机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指挥长:商丘市农机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单位:商丘市农机发展中心办公室、生产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装备技术科、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商丘市各县(市、区)农机发展中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机关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成立县级“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县域内“三秋”农机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职责

1)关注“三秋”农机生产期间的突发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区域“三秋”农机生产应急预案的启动,接受上级指挥部的调度。

2)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3)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跨县区调度支援,县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乡镇间调度支援。跨县区相互支援原则上按照以下关系进行:梁园区--宁陵县、睢阳区、虞城县、示范区,睢阳区--柘城县、宁陵县、虞城县、示范区,示范区--梁园区、睢阳区、虞城县,永城市--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睢县,夏邑县--永城市、虞城县、民权县、睢县,虞城县--夏邑县、梁园区、睢阳区、示范区,柘城县--宁陵县、睢县、睢阳区、永城市,宁陵县--柘城县、睢县、民权县、梁园区,睢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永城市,民权县--睢县、宁陵县、夏邑县、永城市。

3.掌握农机作业应急处理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部署调整应急工作措施。

4.贯彻落实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农机化生产过程中出现应急处置适用情况时,市、县两级农机部门应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指引开展工作,指挥相关力量、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一)机具供需严重失衡

1.县级农机部门应及早摸清属地作业机具需求情况,需应急支援时,首先由县级农机部门在县域内调用应急作业服务队开展应急服务,当县级力量不足时,申请市级应急支援,市级调用市域内应急作业服务队进行支援。市级力量不足时,申请省级应急支援,省级农机部门调用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机械支援。

2.需上级支援时,需求县须明确需要支援的地点(县、乡)、作业面积、作业时间、作业价格及机具需求数量、联系人等,上一级农机发展中心分析研判调度资源,确定调用对象,通知应急作业服务队组织应急机具。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需求县农机部门与作业服务队联络对接,协商解决应急支援过程中机械运输、作业费用等。

3.需求县要动态公布机具到位情况和收获作业进度,避免机到无活干。

4.出现非法、恶意拦机情况时,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并及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依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可根据事态发展和实际需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帮助作业机具出境,恢复交通秩序。

(二)作物适收期天气持续降雨造成作物倒伏或地块泥泞机具无法作业,严重影响机械化收获

1.“三秋”期间,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提醒农户提早开展抢收作业。

2.因连阴雨天气造成麦地积水严重时,各地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排灌机械进行排水,确保天晴后能够及时进行收获。

3.因连阴雨天气导致作物大面积倒伏时,及时调度辖区内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参加抢收工作。

4.本辖区机具不足时,及时向周边市(县)求援。

5.同时,加强对本地联合收割机的技术指导,第一时间将有关操作技术要点发送到机手手中。

(三)遇灾情需收获湿粮,大量粮食烘干困难的

1.遇湿粮需大规模烘干时,根据公布的全市可用烘干机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结合实际就近分配使用烘干设备,提高现有烘干机利用率。

2.通过与周边市建立粮食烘干协作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满足我市粮食烘干需求。

(四)收获后持续降雨机具无法进地,严重影响腾茬整地

1.受灾县农机部门指导乡村组织群众开展排涝作业。

2.将主要动力机械投入到腾茬整地中,以腾茬整地为重点,秸秆还田确实无法开展时,利用人工清理、机械清运等一切方法尽快将秸秆清理出田间,加快腾茬整地。

3.根据作业进度、土壤特点、机械分布、降雨量分布等情况,加大机械组织调配,做到能作业地块随时作业,组织开展还田、腾茬整地一条龙作业和集中连片作业。

4.协调组织好维修服务,做好农机维修保障。

5.按照就近支援的原则开展乡镇之间、相邻县区间跨区作业相互支援。

(五)适播期持续降雨,严重影响小麦机械化播种

1.受灾县农机部门指导乡村组织群众开展排涝作业。

2.根据不同县(市、区)天气、土壤存在的差别,做好区域内作业机具的合理组织调配,按照先沙土区后粘土区等原则合理安排作业顺序。

3.发挥保护性耕作优势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

4.指导群众开展撒播或探索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无人机播种等。

5.按照就近支援的原则开展乡镇之间、相邻县区间跨区作业相互支援。

(六)油料供应紧张,农机加油困难

1.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了解三秋农机油料供应情况,遇到油料供应紧张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加强与石油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对农机用油落实保供政策。

3.协调石油部门采取增加流动加油点、开辟专用通道等多种方式,确保油料供应渠道畅通,保证农机作业用油。

(七)农机具维修不及时、不到位或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作业

1.组织本地农机维修企业开展24小时服务和送修到田服务。

2.收到投诉或市应急指挥部通知后,县级农机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情况,及时联系生产企业在当地的维修或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修。

3.协调处置依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对于机手提出的诉求,在保证机具及时得到维修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情况下,依法依规调解处理。

4.若出现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县级农机部门协调督促销售企业和生产企业共同进行处理。

5.若相关企业处理不到位,及时协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处理并报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八)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1.出现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后,当地农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协调公安、卫生、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2.事发地农机部门将农机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

3.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九)其他突发情况

其它突发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善后处理。农机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各级指挥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善后处置,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二)信息报送与发布。市县两级“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农机生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当地党委、政府或三秋农机生产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应遵循“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原则。

(三)各县(市、区)农机部门都要成立“三秋”农机化生产应急工作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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