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律援助 惠及困难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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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2024-10-24 10:47:26
非常感谢余局长和李主任的详细介绍和解答,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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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余锐:2024-10-24 10:47:16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主动回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充分法律援助惠民生作用,积极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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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余锐:2024-10-24 10:46:47
感谢主持人和直播间的朋友们,你们的相伴,是对我们法律援助工作的最大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是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获得平等享受有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正义,广大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侵害时,都可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真正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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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2024-10-24 10:45:54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最后请余局长再给我们广大网友说几句话,作为今天的结束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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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彬:2024-10-24 10:45:45
对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指派问题,2022年6月份河南省司法厅印发了《河南省法律援助指派工作办法》,该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招募等方式,建立动态管理的法律援助事项承办机构和人员库,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采取点援制、抢单制、轮流指派等方式指派。今年上半年,商丘市法律援助中心从市直律师事务所公开招募了135名律师,列入了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库,主要是采取轮流指派和点援的方式指派律师办理。下一步,商丘市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工作,让入库的承办人员均衡办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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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2024-10-24 10:43:55
网友“刘易峰”提问:两级司法机关法律援助机关指派律师过于集中,部分法援律师在援助期内没有被指派过案件,而部分律师却被集中指派,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下一步是不是,建立律师办案均衡指派机制,避免上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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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余锐:2024-10-24 10:43:25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设立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或者责令法律援助机构改正的决定。申请人对司法行政部门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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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2024-10-24 10:42:40
网友“心阳”提问:我申请了法律援助申请,但不被批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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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彬:2024-10-24 10:42:23
根据《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对申请法律援助的1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查和指派,为群众提供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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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2024-10-24 10:41:05
网友“SUN”提问: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后,多长时间会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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