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75-sqsggqsydwxxgkzdsqrdyxgsrlfgs-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警示 |
供热安全使用规定及常识
1、不得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
2、不得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3、不得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
4、不得擅自增加用热面积;
5、不得擅自开通供热设施用热;
6、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7、不得破坏或者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
8、不得利用供热管道或者支架悬挂物体;
9、不得在供热管道间、热表间、或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垃圾、杂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0、不得妨碍供热公司小区供热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巡检和安全施工作业;
11、不得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或安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