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75-sqsggqsydwxxgkzdsqrdyxgsrlfgs-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警示 |
中电商丘热力供热安全警示
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二)安装热水循环装置;
(三)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
(四)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用热的行为。
热用户实施以上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热经营企业不承担责任。热用户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热经营企业可以停止对其供热。给其他热用户或者热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热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183令)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