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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奖助学金 |
商丘技师学院奖助学金管理
商丘技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为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落实好国家和我省的资助政策,根据我省资助政策文件豫财教【2012】360号、豫财教【2015】146号、147号和豫人社职业【2016】24号、豫教财〔2019〕84号等上述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管理流程,做好资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申报、审批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工作,确保助学金、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把国家和我省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特制订我校学生资助政策管理规定。
一、免学费
(一)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
2、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双重学籍学生。
3、资助金额:每生每学期850元。
4、申请资料:我校免学费申请表或登记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复印件装订在申请表后面。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二)免学费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生申请:新学期开学2周内递交申请资料
2、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组建不少于5人审核小组,班主任负责,审核资助学生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签字确认。
3、各系审核:对所属系的班级进行审核,确认资助学生的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签字。
4、资助办审核:对照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对我校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认。
5、校内公示(学校公示5天以上)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学生集体审核公示
6、学校通过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7、学校纸质材料申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资助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场核查资助学生人数、资料、身份证号码、照片、学生交谈等资料和信息。
8、市人社局最终确定资助学生人数和名单,审批通过核实资助数据并上报。
9、学校根据市人社局审批通过,最终确定的资助学生人数和名单,办理学费减免,不在收取学生学费。
10、由市财政局拨付免学费资金到学校财政专户。
二、助学金
(一)助学金政策
1、涉农专业
(1)资助年级及金额:我校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资助两年,每学期1000元。
(2)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
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申请资料:我校助学金申请表或登记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学生个人社保卡信息。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2、非涉农专业
(1)资助年级及金额:我校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非涉农专业学生的15%比例申请申报,每学期1000元。
(2)资助对象:主要是①孤残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②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③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⑤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申请资料: 我校助学金申请表(贴照片),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种(低保证明、本人的残疾证、孤儿或烈士家属证明材料、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状况或收入状况证明材料),学生个人社保卡信息。
(5)根据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学生、班主任必须按照申请的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因个人原因不能上交申请资料的学生和班级,视为自动放弃国家资助政策,责任自行负责。
(二)助学金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生申请:每学期开学2周内递交申请资料。
2、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组建班级助学金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由班主任负责,审核资助学生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按照班级分配受助名额,确定拟申报学生名单,并签字确认。
3、各系审核:对所属系的班级进行审核,确认资助学生的信息
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签字。
4、资助办审核:对照国家和我省资助政策,对我校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认。
5、校内公示(学校公示5天以上),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学生集体研究审核,确定公示名单。
6、学校通过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7、学校纸质材料申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资助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场核查资助学生人数、资料、身份证号码、照片等资料和信息。
8、市人社局审批,最终确定资助学生人数和名单,审批通过核实资助数据并上报。
9、市财政局拨付助学金资金到学校财政专户,学校按照市人社局核实的资助学生人数和名单,通过国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到学生社保卡上。
12、学生核查社保卡助学金金额,签字确认。
三、学校资助工作制度
1、逐级负责制:根据资助管理工作流程,学生、班主任、各系、资助办、学校逐级审核,审批承受不同的职责及相应的责任。
2、受助学生名额分配:根据我校非涉农专业人数享受助学金15%比例下发到各系、各班,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评审,根据学生申请资料,提供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初评出家庭经济困难受资助学生名单,不得超出评选比例和弄虚作假,否则自己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3、不享受资助:非全日制学籍学生、短期培训学员、双跨学籍学生(注册更高层次的学籍)、双重学籍学生、不在校学生。
4、政策红线:绝不能重复享受、绝不能扩大范围享受、绝不能不符合条件享受、绝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绝不能截留挪用资助资金。
四、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减免学费资助工作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商丘技师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组长:管新文、刘福建
成员:张士真、刘瑜、张瑞涛、刘红云、张文君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张文君
成员:孙世举、卫锋、张锋、李尊、韩庆、贺红茹、冉东升
专职管理员:蒋献礼、林杨、黄翠萍
监督检查员:冉东升
(二)、主要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2、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监督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资助工作的协调、宣传与解释工作,并对资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查。
3、学保处处长: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包括新生学籍、学生异动情况和其它资料)。全面负责学校资助的日常事务工作,协同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财务处处长:负责资助资金账目管理,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5、各系主任:分别负责组织机电系、汽车系、信息系、现代服务系各班级按学校分配的比例,对在校学生家族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材料收集及初审工作。
6、班主任:协助学校资助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要求。核对上报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册,做好班级学生资助工作评比和材料审查,推荐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做好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上报工作。
7、资助管理员:负责学生资助材料收缴、归档、保存。
8、财务处副主任:负责资助学生的资金发放和校对。
9、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建立和保存,网上申报资助学生。
10、监察室主任:负责学生资助监管工作,定期了解学生资助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