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75-sqsggqsydwxxgksqsdezx-00000076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第二中学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生资助 |
商丘市第二中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云辉
副组长:乔效臣
组 员:张礼坤 汤化中 张通 张伟华 高岩 郝晶晶 温莅 闫永奎 赵永峰 李 欣 李 敏 靳铁花 王宏伟 何威力 赵俊洁
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乔效臣
组员:温莅 王宏伟 各班主任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由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一)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二)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学期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期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未在资助系统中央下发名单中的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无、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