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繁體版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智能问答
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县(市、区)政府

商丘互联网举报

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政府网 商丘市政府网

企事业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75-sqsggqsydwxxgksqsdezx-00000038 发布机构: 商丘市第二中学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章制度

商丘市第二中学听课学习制度

来源:商丘市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强化教学中心地位,认真落实本学年“强化质量,课堂教学扎实有效”的目标任务,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形成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教学环境,在全校营造一个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听课学习制度。

一、听课要求

1.学校校级领导要经常深入班级听课学习,并在九月份听完所分包年级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学校领导听课学习的目的旨在深入教学第一线,加强领导与师生的沟通,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学校主要职能部门领导即各处室中层领导听课,每周听课学习不少于1节。各职能部门领导听课学习的目的旨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3. 全体教师(含全体行管和教学辅助人员)每周听课学习不少于1节。全体教师听课学习的目的旨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4.听课学习是教师的本职工作之一,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全体领导及教师应积极参加听课学习活动。领导和教师的听课学习情况将作为其平时考核、期末考评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5.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教师听课学习。听课学习教师应做好听课学习记录,并认真客观公正的填写《听课学习记录表》,表中要有被听课教师的亲笔签名。

6.听课学习要扩大覆盖面,听同一教师的同一门课程一个月内最多记录2次。

7.听课学习者要遵守听课制度,提前3~5分钟进入教室,不中途离场,提前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成静音模式。上下课问好、学生起立时,听课人应与学生一起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听课过程中不来回走动、不说话。

二、听课方式

1.校级领导面向全体任课教师听课学习;中层领导和教学辅助人员侧重于本专业或本岗位主要服务教师的听课学习;教研组长和教师侧重于本教研组成员听课学习,鼓励跨教研组跨科目听课。

2.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听课者自主择科择班,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

3.听课时既要关注“教师的教”,也要多关注“学生的学”。

三、听课的组织管理

1.各级领导、全体教师、全校所有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听课学习制度。

2.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环境设施、教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3.听课学习记录本及听课学习记录表统一到中小学教导处领取。

4.听课学习重在平时,贵在坚持。全体人员的听课学习活动每周都要进行,鼓励并提倡多听课。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出现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将全校通报批评。

5.校办、中小学教导处负责监督和管理全校听课学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6.每月末,校办负责检查统计校级和中层领导、行管和教学辅助人员的听课记录本以及听课学习记录表,中小学教导处分别负责检查统计中小学任课教师的听课记录本及听课学习记录表,并认真做好总结反馈工作。

7.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对全校教职工听课学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并以简报形式定期发布。

8.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