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75-sqsggqsydwxxgksqsdezx-00000029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第二中学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预案 |
商丘市第二中学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校园欺凌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史云辉 乔效臣
成员:汤化中 张 通 张伟华 高 岩 张礼坤及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和各班班主任。
职责: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本组组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史云辉
组员:张伟华、何威力、李欣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长:乔效臣
组员:张礼坤、靳铁花、赵永峰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组长:汤化中
组员:杨宇、杨延青、张由超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4.通讯联络组
组长:马敏
组员:李敏、王宏伟、赵俊洁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闫永奎
组员:王恒岳、霍乾坤、孙琦超
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5.进一步强化校综治队的管理,加强校园巡逻,落实综治队员职责。
6.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件发生后,在场知情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领导报告。班主任和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小组统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