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75-sqsggqsydwxxgksqsdyzx-00000034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第一中学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生资助 |
商丘市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和“精准资助”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根据《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我校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与机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首先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其次由学校负责组织认定,政教处负责审核备案。
三、认定困难等级与条件
对贫困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分为三个类型。
(一)第一种类型为以下几种重点保障人群: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
2.残疾学生;
3.残疾人子女;
4.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低保边缘户);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学生);
(二)第二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
3.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三)第三种类型的认定: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四、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贫困生每学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校审核。
(二)提供证明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学校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认定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实施,其他科室和年级组协助。
2.认定内容
A.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B.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C.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3.认定方式
A.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B.根据全国资助系统核查我校在校生贫困生名单进行核对;
C.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
(四)、资金发放情况
账户与资金管理资助资金实行专帐,教育体育局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社保卡上,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五)、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五、工作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向学校政教处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领取《商丘市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
2、学生如实填写《商丘市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班主任签字后,由学生把此表交到政教处。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商丘市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组织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进行评审并和全国资助系统进行对比,不漏一人。并让学生填写《商丘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确定本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领导组审核。
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组要把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该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班要把通知内容及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评定材料,避免因个别学生影响评定工作的开展。
2、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
3、认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能如实申报的情况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4、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整个过程中,任何人都要对学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