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75-sqsggqsydwxxgksqsdyzx-00000013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第一中学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商丘市第一中学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职责
商丘市第一中学
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职责
消防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罚款。
9、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0、承担因工作失职而引起火灾事故的责任,直至法律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