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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所属主题: 实习实训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学院(部、中心):

为强化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与管控实验室安全风险,切实排查与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实验安全,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校实﹝2022﹞3号)等规章制度,学校决定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教学实验室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实验室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实验室教学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检查时间与内容  

(一)第一次检查

1.检查时间:2025年9月23日

2.检查内容:

(1)安全隐患整改:针对上学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予以复查。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各实验室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并核实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学院(部、中心)、实验室层面是否按照不少于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检查频次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及整改都应保存记录。

(4)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安全风险点警示标识的完整性,核验安全责任人、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及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是否及时更新并保持有效。

(5)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电路与水路设施的安全性,排查漏电、漏水等隐患,核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行为。  

(6)卫生与日常管理:实验室分区是否相对独立、布局合理,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有序。

(二)第二次检查

1.检查时间:2025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内容:

(1)实验室气体(气瓶)管理:气体(气瓶)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置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核查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是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等级资质;场所与设施、获取与保管、操作规范、实验废弃物处置等是否符合相应管理要求。

(4)实验室辐射安全:辐射工作单位是否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是否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辐射场所设施、采购、运输、废弃物处置等是否符合相应安全管理要求。

(5)实验室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常规冷热设备、压力容器等仪器设备是否符合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故障及损坏情况,查验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性。  

(6)实验室环境卫生:实验室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有序,通风与照明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检查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中心)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建专项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拟订自查工作方案,并积极配合学校检查组开展工作。  

2.各实验室须全面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清单、仪器设备台账等,以备查验。  

3.检查过程中,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如实报告实验室安全状况,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与建议须严肃对待,及时拟定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实到位。  

4.学校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实验室完成整改。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中心)收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所属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于首次安全检查前完成隐患整改。  

2.在两次安全检查期间,学校将进一步强化实验室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巡查与培训,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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