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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指导 |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院系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与教育资源配置、资金投入、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高校(院系)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学院(部)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创促建、示范引领、全面提升”的原则,组织动员我校各学院(部)参加创建活动,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整体水平,推动我校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面向我校15个学院(部)开展创建活动,自2023年起至2025年,每年评选5个示范学院(部)。到十四五末建成一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成效显著的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学院(部),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校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切实增强就业创业工作支持保障,完善就业育人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创建流程
2023年9月启动实施,经过对标创建、自主申报、评价认定、公示公布4个阶段。首轮分3批开展创建工作,2023年——2025年按计划分年度评选认定一批。
(一)对标创建(9月—10月)。各学院(部)对照《河南省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学院(部)创建标准》(附件1),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自评自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补足短板,加强经费、制度、资源条件等支持,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二)自主申报和评价认定(10月底-11月初)。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在各学院(部)申报基础上,学校将组建评审专家组,开展校级评选。按照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排名,形成认定结果。认定实行一票否决制,近三年内因发生违反教育部“三不得”“四不准”要求、违反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及因工作失误对我校就业创业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公示公布。拟认定的学院(部),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校公布。并按照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创建评选。
三、结果运用
对评选出的示范学院(部),发布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牌、证书。对注重加强内涵式发展,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功能的示范学院(部),在年终就业工作考核时给予加分。同时,总结提炼示范学院(部)推进创建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推出系列新闻宣传报道,在全校范围复制推广并向河南省教育厅报送就业示范学院(部)代表。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对照附件1指标要求,认真填写《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学院(部)申请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评选申请。申报材料(对标创建标准,提供佐证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各学院(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申报材料要重点突出、简洁明了,对数据材料弄虚作假的学院将进行通报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斌
联系电话:159******9500(699500)
电子邮箱:sqzyjy@163.com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学院(部)创建标准(试用)
附件2: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学院(部) 创建申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