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便民信箱写信须知

真诚地欢迎您为商丘市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适用主体清单中公共企事业单位建设发展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本栏目是在“商丘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设立的便民信箱,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和建议,是承担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事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我们将对提出的咨询、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写信须知

(一)写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 “便民信箱”的受理范围为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适用主体清单中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生活中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业务咨询和服务质量投诉。

(三)为使“便民信箱”高效、有序运行,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请写清诉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主要事实和依据,内容应简明扼要,标题要尽可能点明主题。

(四)鼓励写信人实名反映诉求,我们将责成相关单位主动进行沟通,及时做好答复工作。

(五)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

二、涉及以下情形的信件将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一)内容含有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不文明用语。

(二)联系方式不明确、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核实调查的信件。

(三)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事项的案件,请按照司法程序进行。

(四)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诉求,请通过市纪委监察委反映。

(五)其他不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政府信箱”办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