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 计 公 报
商丘市统计局
2016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呈现出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生产总值1974.0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6.26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814.64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773.12亿元,增长11.0%;三次产业结构为19.6:41.2:39.2。人均生产总值27124元,比上年增长8.4%。
年末全市总人口915.12万人,常住人口728.1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1.27万人。出生人口12.02万人,出生率13.18‰;死亡人口6.21万人,死亡6.81‰;自然变动净增人口5.81万人,自然增长率6.3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1%。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2.5%,衣着类价格上涨0.5%,居住类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1%,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0.6%,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1.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7%。
表1: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以上年为100
类 别 | 指 数 |
居民消费价格 | 101.1 |
食品烟酒 | 102.5 |
#粮食 | 100.6 |
鲜菜 | 112.2 |
畜肉 | 111.8 |
水产品 | 96.9 |
蛋 | 94.6 |
鲜果 | 95.1 |
衣着 | 100.5 |
居住 | 100.1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100.1 |
交通和通信 | 99.8 |
教育文化和娱乐 | 100.6 |
医疗保健 | 101.3 |
其他用品和服务 | 101.7 |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3511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753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46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43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税收收入81.31亿元,增长13.8%,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88亿元,增长9.9%。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0.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47.6%,节能环保支出增长219.8%。
二、农业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219.9万亩,比上年下降0.3%。其中,小麦种植面积712.6万亩,下降0.3%。油料种植面积111.4万亩,下降10.2%。棉花种植面积22万亩,下降16.5%。
全年粮食产量540.3万吨,比上年下降3.2%。油料产量34.6万吨,下降4.0%。棉花产量1.5万吨,下降14.6%。
表2:2016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产量(万吨) | 比上年增长(%) |
粮食 | 540.3 | -3.2 |
#夏粮 | 345.5 | -2.7 |
秋粮 | 194.8 | -4.2 |
油料 | 34.6 | -4.0 |
#花生 | 31.8 | -2.6 |
油菜籽 | 2.6 | -14.5 |
芝麻 | 0.2 | -48.6 |
棉花 | 1.5 | -14.6 |
烤烟 | 0.8 | -19.3 |
蔬菜 | 853.1 | 8.4 |
水果 | 151.3 | 0.9 |
全年猪牛羊禽肉总产量42.9万吨,比上年下降3.9%;禽蛋产量23.3万吨,下降6.3%;奶类产量23.7万吨,下降15.9%。
全年农村用电量18.97亿千瓦小时,增长0.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2%。其中,轻工业增长8.7%,重工业增长9.9%,轻、重工业比例为1.4:1。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国有企业增加值下降1.3%,股份制企业增长9.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6.0%。
表3:2016年各种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指 标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9.2 |
#轻工业 | 8.7 |
重工业 | 9.9 |
#国有企业 | -1.3 |
集体企业 | -11.9 |
股份制企业 | 9.4 |
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6.0 |
其他类型企业 | 8.0 |
#大型企业 | 1.1 |
中型企业 | 6.9 |
小型企业 | 22.3 |
#非公有制企业 | 9.1 |
规模以上工业32个行业大类中,增加值居前10位的行业增长速度为:纺织服装、服饰业比上年增长6.8%,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8.2%,纺织业下降2.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7.2%,食品制造业增长26.8%,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1.0%,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下降15.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0.2%,医药制造业增长15.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3%。
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现代家居、服装服饰等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9.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2.5%。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高载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8.8%,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671.6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利润总额148.39亿元,增长13.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鞋产量比上年增长4.7%,小麦粉增长1.8%,软饮料增长67.7%,速冻食品增长19.1%,方便面增长7.3%,量具增长1.0%。
表4:2016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 位 | 产 量 | 比上年增长(%) |
纱 | 万吨 | 62.45 | -12.7 |
服装 | 万件 | 97498.28 | -20.7 |
鞋 | 万双 | 2009.06 | 4.7 |
小麦粉 | 万吨 | 424.29 | 1.8 |
乳制品 | 万吨 | 66.09 | 106.8 |
软饮料 | 万吨 | 122.41 | 67.7 |
鲜、冷藏肉 | 万吨 | 29.67 | -4.8 |
畜肉制品 | 万吨 | 3.58 | -29.5 |
速冻食品 | 万吨 | 91.76 | 19.1 |
方便面 | 万吨 | 54.37 | 7.3 |
钢材 | 万吨 | 57.77 | -17.3 |
铝材 | 万吨 | 9.75 | -9.9 |
水泥 | 万吨 | 357.87 | -19.0 |
平板玻璃 | 万重量箱 | 530.82 | 24.2 |
量具 | 万件 | 1327.20 | 1.0 |
全年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4.3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86.2%。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290.8亿元,增长18.9%,占全市比重达到85.7%;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132.6亿元,增长17.0%。
全年全市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8.60亿元,比上年增长9.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1636.29亿元,比上年增长16.0%。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控股投资36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6%;民间投资1258.33亿元,下降0.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5.77亿元,增长15.4%;第二产业投资841.42亿元,下降3.3%;第三产业投资789.10亿元,增长47.6%。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4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住宅投资178.69亿元,增长11.2%。商品房施工面积2316.85万平方米,增长13.3%。其中,住宅1749.36万平方米,增长10.4%。商品房竣工面积450.82万平方米,增长31.9%。其中,住宅315.74万平方米,增长39.0%。
全年亿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557个,完成投资 1244.70亿元,比上年增长31.5%。
全年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4.22亿元,比上年增长8.1%,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76.7%。其中,产业集聚区工业投资812.67亿元,下降3.5%。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4.00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46.60亿元,增长12.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7.40亿元,增长13.2%。分行业看,批发业62.96亿元,增长16.4%;零售业579.72亿元,增长12.3%;住宿业4.68亿元,增长11.8%;餐饮业106.63亿元,增长14.7%。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8.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68.6%,日用品类增长58.7%,化妆品类增长33.1%,家具类增长42.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4.4%,金银珠宝类增长131.8%,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40.1%,体育、娱乐类增长253.6%,汽车类增长26.9%。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24622万美元,比上年下降18.1%。其中,出口总额22798万美元,下降14.4%;进口总额1824万美元,下降47.0%。
全年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个。实际利用外资3260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4%。实际利用省外资金582.9亿元,增长8.1%。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干线公路通车里程1180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19316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95公里。全年公路运输完成货物周转量391.38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6%;旅客周转量完成58.91亿人公里,增长3.2%;货运量13494万吨,增长7.1%;客运量8231万人次,下降0.4%。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29.77亿元,比上年增长55.5%。其中,邮政业务总量(含快递)15.91亿元,增长66.5%;电信业务总量113.85亿元,增长54.1%。快递业务收入4.04亿元,增长78.9%。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8.5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591.45万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20.27万户,无线上网用户351.91万户。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198.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3%。旅游总收入25.02亿元,增长13.3%。
八、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287.2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6%。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682.65亿元,增长15.3%。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88.55亿元,增长13.3%。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32.61亿元,增长17.7%。
全年保险公司保费收入71.52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 18.45亿元,人寿险保费收入46.22亿元。全年赔款及给付28.29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有普通高等学校6所,在校生9.1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7所,在校生4.94万人。普通中学438所,在校生49.06万人。其中,高中32所,在校生16.19万人;初中406所,在校生32.87万人。小学2156所,在校生75.8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年末全市拥有县级以上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7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6个。全年共取得省级科技进步奖4项;申请专利1805件,授权专利858件;签订技术合同8份,成交金额2073万元。
年末全市共有产品检测实验室79个,其中国家级检测中心3个,省级检测中心8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16个,其中依法设立的7个、依法授权的9个。3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50个产品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4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全年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4.9万台(件);制定地方标准4项;新建计量标准 17项。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2个,影剧院8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8个。广播电台7座,电视台8座,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6325个。其中,医院79个,卫生院192个,妇幼保健机构9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3个,疾病控制机构10个,卫生监督机构10个。卫生技术人员37878人。其中,执业医师8506人,执业助理医师5448人,注册护士13213人。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42534张。
全年参加省级以上各项各类赛事共获金牌29枚、银牌28枚、铜牌27枚。组队参加了“恒健 索牌杯”第十三届河南省青少年羽毛球公开赛,成功承办了河南省春节期间商丘赛区的围棋段位赛。全市安装到位新型农民健身工程100套、乡镇健身工程40套、全民健身路径20套、社区多功能运动场6个。
十一、环境保护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06.0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8.3%。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92%,初步核算可完成省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2天,优良率为53.3%。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累计达标率保持100%。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27元,比上年增长8.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7元,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5元,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047元,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845元,增长8.2%。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9.06万人。其中,参保企业职工31.03万人,参保事业职工6.0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3.7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9.62万人。
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26亿元,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4万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57亿元,农村享受最低保障人数24.34万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32亿元,供养对象3.92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1011张,收养71人。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79亿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生产总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产业结构、人口、财政、进出口、公路运输量、邮电、金融、保险、教育、卫生、万元增加值能耗、城乡居民收入包含永城数据,其他指标数据不含永城。
4.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
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劳动就业、对外贸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财政金融保险、交通邮电、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旅游等数据由相应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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