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
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职行权,立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作出决议决定14项,听取审议各项报告汇报49项,对4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开展专项视察11次、专题调研19次,举办专题询问1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8人次。
制定《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商丘古城保护条例》《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部法规进行修订。积极拓宽民主渠道,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听取意见,汇集民意民智,对改革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文化事业、生态文明等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审议,依法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健康码的决定》等一批决议决定。积极改进代表工作,加强能力培训,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创新开展代表履职活动,突出工作特色,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发挥代表优势,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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