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商丘市睢阳区南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号)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19号)要求,拟以商丘市睢阳区南湖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2月2日。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内将有关材料送达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不送达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对公示的调查成果予以登记。
附件: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商丘市睢阳区南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pdf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