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6〕3号)要求,市政府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的方式,经各县(市、区)民主推荐、市级评审等程序,拟将永城市财政局、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我市初步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0-3220866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86号
邮编:476000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