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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10 10:19:5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6〕3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民主推荐、市级遴选、网上公示、省级初审、综合考察等程序,拟确定永城市财政局、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共5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70-3220866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86号
  邮编:476000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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