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商丘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环委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审核同意。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十一项: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管不严。河南省虽然开展了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力度不够、推动效果不佳,尽管上级部门多次督导,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仍然多发。督察组抽查31家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施,有5家弄虚作假或数据严重失真,涉及商丘市的任务为商丘市睢阳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数据严重失真问题。
二、整改措施
商丘市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严密组织实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商丘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商办明电〔2024〕20号),针对第十二项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二是强力推进整改。针对在线监测设施运维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对睢阳区第七污水处理厂进行立案处罚,于2024年3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4年3月15日下达《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商环罚决字〔2024〕3006号),并给予睢阳区第七污水处理厂5.42万元的处罚决定,该项罚款已于4月22日进行缴纳。针对原有在线监测设备老化造成总磷数据严重失真问题,已于2024年3月17日前完成设备更换,并于4月26日完成相关环保验收工作。
三是强化举一反三。围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一证式”管理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情况、自动在线安装运行情况等四方面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管、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管理能力。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 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王宏伟
联系电话:0371-6630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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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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