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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 解读《条例》 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来源:请输入该信息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20-04-29 18:00:34 【字体: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4月30日正式施行。作为河南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法规,《条例》都有哪些内容和特点?

4月29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贯彻落实和解读《条例》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贾忠顺主持

作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热议和充分肯定,给予了很高的赞誉,省、市多家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


市人大常委会工委冯培东主任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7章37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责任主体以及工作职责等内容。第二章,优化政务环境,共10条。主要对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在线平台、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提升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效能、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三章,优化市场环境,共6条。主要规定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公共服务单位服务事项办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建立政府和市场主体诚信体系、行业协会和商会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第四章,优化法治环境,共7条。主要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制定,规范执法、司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作出了规定。第五章监督保障,共5条。对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制度、落实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鼓励新闻舆论监督作出了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共3条。明确了与营商环境工作有关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共2条。


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进发围绕《条例》如何做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进发表示,环境就是生产力。全市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从最高、最好标准的角度出发,采取四方面措施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质量。要全面宣传好《条例》的内容,让《条例》内化于心。通过广泛宣传《条例》出台意义和要求,提升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组织学习、开展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要强化统筹协调,抓紧出台配套措施。统筹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快制定全面贯彻《条例》的配套措施,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协调推动贯彻实施。要对标先进地区,以评促改推进优化。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继续学习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考核体系,下真功夫、硬功夫打造好软环境,促进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机制,全面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为营商环境、时时都有营商环境”的良好发展环境;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定期通报,表扬和激励先进,曝光违反《条例》典型事例,加大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不到位和工作不力导致营商环境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充分体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


市直相关单位围绕《条例》实施做了表态发言

发布会上,市委改革办表态将切实把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市纪委监委表态将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市中级人民法院表态将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市发改委表态将持续推进落实“区域评价”“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机制,提升投资项目服务监管水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表态将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基础上,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加快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表态将在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避免“任性执法”“随意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市司法局表态将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条例》顺利贯彻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表态将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行“一张清单走全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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