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49-sqstjj-00000070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公开 |
市统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市统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商丘市统计局是主管商丘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大型调查。组织实施各类专项基本性调查数据。组织各县(市、区)市政府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调查,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审批市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商丘市统计局下设11个职能科室和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市统计局数据处理中心、市统计能力建设中心3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
1.市统计局本级;
2.市经济社会调查队;
3.市统计局数据处理中心;
4.市统计能力建设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总计1428.3万元,支出总计1428.3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9.9万元,下降12.81%。主要原因:一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因工作量减少降低;二是人员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压减。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合计14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8.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合计14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9万元,占88.7%;项目支出161.4万元,占1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28.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09.9万元,降低12.81%,主要原因:一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因工作量减少降低;二是人员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9万元,占比88.7%;项目支出161.4万元,占比11.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2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支出1126.5万元,占比88.92%;公用经费支出140.4万元,占比11.08%。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 2023年同口径预算数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0.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所需支出,包含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428.3万元。分别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期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437.6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13.64万元,车辆36.82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