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769488762M-sqsgyhxxhj-00000052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公开 |
2023年度市工信局部门预算
附件1: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6.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民用航空、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8.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
9.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10.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12.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13.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政策。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能力监管、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标准化建设。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财务、保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值班值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2.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提出国家和省对口部门以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3.大数据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全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提出大数据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大数据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
4.产业政策和法规科。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牵头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提出行业体制改革建议。
5.开放合作科。拟订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国内产能并购、技术引进等
6.技术创新科(电子信息科)。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7.企业服务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服务年度计划;承担市企业服务活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培训规划,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
8.中小企业办公室(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9.安全生产科(煤矿安全监管科)。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全市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0.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分析市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1.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12.数字化与未来产业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产业发展。
13.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组织推动区块链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
14.材料工业科。承担全市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省、市内外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
15.生物化学与医药食品科(消费品工业科)。承担全市食品、盐、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生物、化学(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和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行业规范管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
16.装备和汽车工业科。承担全市汽车、通用机械、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高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地方性配套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
17.煤炭科。负责提出煤矿建设项目行业审核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市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负责全市煤矿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市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煤炭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全市煤炭及煤层气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炭企业智能化、洁净煤建设、煤矿新技术推广;负责煤炭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
1.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
2. 商丘市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收入总计2076.73万元,支出总计2076.7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0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等;二是在职转退休、离退休人员去世等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收入合计207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6.7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支出合计207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95万元,占73.1%;项目支出557.78万元,占2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76.7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 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55.0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等;二是在职转退休、离退休人员去世等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7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95万元,占比73.1%;项目支出557.78万元,占比26.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51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支出1383.09万元,占比91.1%;公用经费支出135.86万元,占比8.9%。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 2022年同口径预算数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部门承担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等各项工作任务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5.8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所需支出,包含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我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资金557.78万元。分别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409.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68.65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老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2023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3年我部门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将本级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f3097428fdac47ce9ef6f52db46c83e4.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