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03-szfbgs1-0000288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复议公开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申请人许虹送达商政复补〔2025〕7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许虹:
我机关于2025年2月28日收到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申请不符合法定要求。本机关按照您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预留的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书被退回,退回原因:无人接听,后通过预留电话无法联系您本人,现向您公告送达商政复补〔2025〕7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现通知你书面补正以下材料:1、请你提交被复议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复议行政行为的存在且有利害关系;2、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错列被申请人,你如不服商丘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民欣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将商丘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民欣派出所列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丁小落作出行政拘留及罚款的表述不当,行政复议机关无权直接作出行政处罚。请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后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