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03-szfbgs1-0000290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复议公开 |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向申请人刘辉福送达商政复决〔2025〕76、77、7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刘辉福:
您请求确认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于2025年1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三份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1月17日受理。本机关按照您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预留的送达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书被退回,退回原因:查无此人,后通过预留电话无法联系您本人,现向您公告送达商政复决〔2025〕76、77、7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机关决定依法驳回您的行政复议请求,如您不服该三份行政复议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