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11400MB19776574-2021-00000813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12-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权力依据、条件、程序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检查目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行政检查小计共 7 项1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现场监督检查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跟踪检查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4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进行现场调查;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5对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电磁辐射活动、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置的检查6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组织评估验收7环境安全隐患检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