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168X-2021-00000316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政文〔2021〕142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人民政府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8号建议的答复
宋肃远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大运河通济渠商丘南关段世界遗址公园的建议”收悉。商丘市政府高度重视,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列入规划和纳入省重点项目情况
大运河通济渠商丘南关段是大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省发展改革委已将相关内容纳入《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展示利用项目,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的“十四五”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重点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在《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加强大运河遗址遗迹考古研究,加快隋唐大运河通济渠商丘段考古调查和勘探,彻底摸清通济渠商丘段的具体走向,并将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展示利用项目作为全省2021年大运河重大项目重点推进。
二、关于政策支持情况
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规定,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应该具备突出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具有不可替代的国家重要性,遗址本体及其环境保存状况良好,安全无风险或低风险。
目前,通济渠商丘南关段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各项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睢阳区政府需组织做好相关学术研究和文物本体保护修缮、环境整治、保护管理规划编制等工作,适时向省文物局提出申请,经省文物局审定后,报国家文物局评定。省文物局将给予积极指导和帮助,支持做好通济渠商丘南关段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大运河通济渠商丘南关段世界遗址公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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