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法制办 | |
生效日期: | 2018-11-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政协商丘市五届二次会议第52186号提案的答复
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对政协商丘市五届二次会议第5218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志刚委员:
感谢您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关于在我市各级政府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第5218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现实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健全市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还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能够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有利于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体现民意。
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借助“外脑”和“智库”为政府决策和依法处理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支持,市政府在严格遵循相关程序的基础上,优中选优,聘请了5位律师和法学专家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精神,2017年5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丘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商政办〔2017〕8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所应具备的条件、遴选聘任程序、工作方式和要求、服务管理、考核、指导,以及承担义务、绩效考评、经费、任期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目前,我市各县(区)政府、执法任务较重的市直部门均已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
市政府所聘请的5位律师和法学专家,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做好合同审查、疑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发挥诉讼代理优势,为政府和法院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作出了一定贡献,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2017年,在我市市区集中供热区域划分、内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市城市管理局城区道路ppp项目合同制定、市政府驻郑办事处房产处置、《商丘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工作中,5位市政府法律顾问均积极献言献策,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大部分被采纳,为市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法制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法制的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2018年7月16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