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7-sqsscjdglj-00000428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1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市监文〔2025〕10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医疗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产业发展的关心!近年来,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当前经营主体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监管体系,完善制度规则,提出改革举措,为经营主体发展保驾护航。
一、优化工作程序,规范审评查验全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商丘市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创新工作程序,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结时间,加速审评查验进程,规范审评查验全过程,不断提升审评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对全市核查人员业务培训,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加强核查人员素质教育、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二、积极主动对接,推进项目落地
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先后出台《商丘市加快新兴产业重点培育行动方案(2023—2025年)》《商丘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方案(2025—2030年)》等文件,大力培育壮大“生物工程、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2025年2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5〕3号),提出“依法依规下放、委托或授权豫商经开区行使所需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按照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药监局、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积极沟通汇报,2025年2月下旬,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递交《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共建河南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商丘分中心的请示》,就运行机制模式,落实工作责任,优化人员配置等相关事项做出具体规划,设立商丘分中心的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就设立河南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商丘分中心事宜积极与省局相关部门对接,尽快促成商丘分中心项目落地,更好服务我市医疗产业健康发展。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