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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57-sqsscjdglj-00000445 发布机构: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12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市监文〔2025〕33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消费群体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滋生风险隐患的问题,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着力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任务

市政府食安办印发了《商丘市食品安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年度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监管工作要点,均明确将农村地区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商丘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专班统筹工作开展,建立专项整治行动案件信息台账,积极开展暗访督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开展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多个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防控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2025年3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横到边、纵到底”拉网式排查整治,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对象,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获取的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深入核查,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三无”“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靶向作用,以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在节假日及暑期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特点,及时印发提示函,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节令食品、冷冻饮品等食品的监督检查,严防风险隐患。

三、强化宣传引导,夯实社会共治基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公开发布了违法线索征集公告,呼吁公众积极提供农村假冒伪劣违法线索;发布了《致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功能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农村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投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助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宣传彩页、海报等1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帮扶指导,助力企业规范提升

近年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食品销售领域主体责任“四化”建设活动、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等多项工作,积极指导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引导农村小作坊、小经营店加强环境卫生改善和硬件设施改进。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坚持“检查+帮扶”同步推进的原则,向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下一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查严管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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