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
| 成文日期: | 2018-11-0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商务局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的答复
赵力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
目前,政府投入资金3300万元,发展循环经济,市区和各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个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年处理各类废旧物资4.3万吨,现有2个分拣中心已基本完工,全部建成后,将进一步规范我市物资回收行业。对于获批未建成分拣、拆解中心,我们将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分拣、拆解中心顺利建成投入使用,确保废旧物资有效利用。
二、进一步搞好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建设
根据规划,市区即将建设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站(亭)60余个,这是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环节,全部建成后,我们将加强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站(亭)回收废旧物资的工作职责和细则,一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可利用和不可利用两类回收设施,另一方面,搞好回收业务指导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力争在源头上做好废旧物资分拣工作。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废旧物资回收是一项大众化、长期性的工作,协同教育、环保、城管、社区、企业等部门单位,深入搞好加强环保知识常识、废旧物资分类处理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别是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从业单位和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从业者和市民环保意识、节俭意识,使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利用、环保,成为广大市民的习惯、常态。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按照再生资源试点城市建设规划,在市区建成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站(亭)的同时,我们将按照“七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标示、着装、价格、衡器、车辆、管理及规范经营)要求,高标准抓好建设和管理。
2018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商务局0370-3670796
联系人:郝正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