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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MB19706900-2021-00041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9-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韩传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药品和高值耗材降价谈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丘市医保局答复:

一、 落实国家政策 在深化医药制度改革中,我市医保局按照国家、省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基本政策、实施范围和工作要求,将集中采购第一批、第二批药品落实到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并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医疗机构参加。确保畅通入院渠道、执行挂网价格、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主导责任、实施全程监管、落实规定用量、强化使用考核、做好数据监测。有效推动我市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将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制定自主采购政策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商丘和开封市作为河南省东部医药、耗材联盟地市,在继续全面落实国家、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准备探索性开展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近期,联合开封、周口市拟明确采购药品、耗材范围、入围标准、质量分层、集中采购形式,准备开展集中采购。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四个确保”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使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尽快落地实施。下一步,将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共同推进,集中采购内容各有侧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新局面,实现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明显降低,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

  

针对提案内容和要求,积极协调市卫健委,就有关问题的落实市卫健委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医药直接挂网采购政策

我市始终把做好医药网上采购工作作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有效推进医药集中采购的规范化管理。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树立网采意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药品采购入库数量、金额与平台数据相一致。

二、扎实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检测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检测评估,制定下发了《商丘市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逐步加大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准入、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实施与管理,注重日常监督,加强监测分析与信息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函询、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进一步完善药品使用检测“日统计,月评估,季通报”制度,经常性地通报各县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采、配送、入库及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两票制”执行、采购价格及回款等有关情况。

三、持续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的管理

    按照省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及使用情况的调查,对2019年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进行归类,按照采购金额和平均采购单价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金额和平均采购单价,结合全省重点治理清单遴选30种高值医用耗材,建立我市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并将重点治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医疗机构在使用高值耗材时,能够按规定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严格执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等使用量大、格高、社会反映强烈的植入类医用耗材,全部通过医药采购平台发布网上采购订单,实行阳光采购,并实行网上双线管控;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限价,坚持“双十”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将高值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对用量大、价格高、费用增长快的高值耗材实施重点监控、定期评价、严格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20年914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137******5218

联系人:侯丽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卫健  3202057

联系人:牛家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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