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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MB19706900-2021-00044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9-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李秀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医保系统统一调配的基金监管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基金监管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制定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强化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加大业务政策培训力度,提升基金监管能力,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制定长期可持续的医保基金监管流程和实施细则。

   为加强医疗保障法制建设,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疗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2019年4月11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国家医保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政策出台后,我市将按照国家医保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政策,结合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基金监管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建立全市医保系统统一调配的基金监管队伍。

目前,我市大多县(区)医保部门基金监管人员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受行政执法范围和执法身份的限制,各县(区)基金监管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尚无法统一调配。为缓解各县(区)医保部门监管本地医疗机构困难的窘境,根据市局今年制定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局将适时组织县(区)医保部门相互对各自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交叉检查、异地互查,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打击力度。

此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您给与批评指正!再次对您对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祝您工作顺心,家庭幸福!

 

 

2020年921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136******0108

联系人: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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