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 |
| 成文日期: | 2020-02-1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商丘野生动物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商丘黄河故道国有林场东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125亩。项目拟建设野生动物观察园、科普场馆、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员工宿舍等。经查阅梁园区刘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项目拟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有关政策规定
该项目用地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事宜,须由梁园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需进行基本农田调整和补划;涉及占用林地的,需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
依照有关规定,该项目用地需依法依规办理农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和供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按规定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社保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补偿费等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推动商丘野生动物园尽快建设支持好、服务好、保障好。一是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拟通过即将开展的编制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解决,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在编制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进行布局调整;二是积极报批建设用地,在新增计划指标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一部分新增计划指标,同时积极争取省预留计划指标,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及时保障用地;三是积极配合梁园区政府和市发改、园林、财政等部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压矿审查、使用林地审核等相关工作,争取使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作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与支持我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继续进行监督。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