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66-sqszrzyhghj-00000038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7-2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28号建议的答复
刘亚、薛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用地难”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人大代表的此项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一是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5〕2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全省经济实现“开门红”“全年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5〕4 号),支持我市新增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同时建立开发区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机制,推广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建设,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二是为规范工业厂房转让市场秩序,保障工业用地合理利用,在办理过户转让时严格审核相关材料。三是支持中小企业“挖潜增效”,鼓励入驻闲置厂房的企业“零增地”技改,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深入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制度,依据省厅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实行供地与批地挂钩,避免批而未供土地“前清后增”。充分用活政策,盘清家底,推动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及时供应,符合划拨的道路、公共设施等用地及时划拨,重点对已批单独选址项目加快供应,对已批建设用地现状为村庄(留白)等不能实际实施供应的批次用地采取撤销批次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分母、增分子,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向纵深发展,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