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MB15804372-2021-00272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9-0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纪允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修建潘口水库的建议”收悉。经与市水利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修建潘口水库,不仅可以改善我市工程性缺水状况,提高农业灌溉保障水平,增强我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更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城市、灌溉和养殖等多种需水安全性。
为此,我局已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必要的安排并将该项目纳入了2017年批准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重点项目清单之中。市水利部门也将潘口水库引黄调蓄工程列入《河南省引黄调蓄工程规划》;并列入商丘市“十三五”实施的重大水利项目上报河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作为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城乡供水保障工程进入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填报系统。
但由于我市市级财政较为困难,且脱贫攻坚任务较重,无法承担前期工作相关费用,致使潘口水库前期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在“十三五”期间未能实施。
鉴于潘口水库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市水利部门已将该项目转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中筹资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部署,并结合市水利部门对潘口水库的建设安排,力争将该项目纳入正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之中,在用地空间上予以保障;同时,协助水利部门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并根据水利部门、发改部门的需要,在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等环节给予全力支持,以争取早日促成该项目开工建设。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