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MB15804372-2021-00276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利金战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第240号)建议批转件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并及时组织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二、目前,上级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我省正在以长垣县为试点积累工作经验。我市正在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为下一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支撑。
三、为降低工业用地使用成本,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我局出台了《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细则》(商国土资〔2017〕522号),提出工业用地探索使用先租后让,弹性出让使用年限的供应方式,为工业企业的用地保障提供灵活多样的方式。
再次感谢您长期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4日
